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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办件“零差错”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7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镇政服2010〕24号

 

各窗口、各处室:

  现将《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办件“零差错”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办件“零差错”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打造高效规范的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特制定办件“零差错实施办法。

  一、办件“零差错”的要求

  办件“零差错”是指中心工作人员在办理审批服务事项的过程中,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严格按照办事流程在网上办理受理、审核、审批、收费的相关手续,做好资料上传和文件归档工作,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和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程序、内容上差错。

  二、工作措施

   1、不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办件“零差错”考验的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人员首先要爱岗敬业,满腔热情、聚精会神地投入工作。其次要认真钻研业务,熟悉《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熟悉本部门(单位)的业务流程和审批服务内容,熟练掌握电子政务的操作要领。各窗口要普遍建立每周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要做到“五个一”:即:咨询一纸写清、表格一次发清、材料一遍收清、内容一次审清、费用一次结清。

  2、切实加强办件规范性检查。一是开展网上办件公开讲评。中心将利用中心网上审批系统,定期对窗口的办件进行公开讲评,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开展办件抽查。在双月讲评中,强化对窗口纸质档案的抽查,开展与网上办件的比对,确保办件上网规范操作。三是进行开展办件档案评比观摩,通过典型引路,提高办件的规范性。

  3、扎实开展差错办件的整改。中心对查出的差错办件要及时反馈。各窗口对办件差错情况要认真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中心反馈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针对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要切实做到“三不放过”,一是问题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二是责任人处理和认识不到位的不放过,三是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

  4、千方百计提高办事效率。办件无差错要建立在高效办事的基础上,不能因为怕出错而影响工作效率。因此,对符合条件的办件要实行即办(特别是对园区工业项目、大项目、中心协调的项目);对材料不齐的要实行帮办,千方百计缩短审批周期;对基本建设涉及程序复杂的要引导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实行联审会办;对需上报的要进行代办。

  5、严格考核全面推进。中心全体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办件“零差错”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各窗口要认真研究制定办件“零差错”实施方案,首席代表要承担第一责任。中心业务处作为办件“零差错”的考核处室,要全面掌握办件零差错的落实情况,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和反馈等工作。定期公布实现办件“零差错”目标的窗口,全面推进办件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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