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服〔2010〕20号
各窗口、各处室:
现将《市行政服务中心迎接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市行政服务中心迎接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镇发[2008]44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升中心工作人员文明素质和公共文明程度,按照市文明办总体要求,充分准备,迎接国家文明办检查。现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着力解决中心工作人员在公共文明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文明素养,积极做好迎接上级城市公共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指数测评工作。
二、工作任务
1.明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贯彻全市“双创”推进大会和文明城市创建点评会的会议精神,明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提高市民素质、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科学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2.了解掌握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主要内容。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城市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和公益行动等反映公共文明水平的项目进行测评。全国文明城市检查组以随机暗访的形式进行实施测评。
三、测评时间
根据中央文明本办工作部署,将于今年第三季度对部分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和城市排名将在中央新闻媒体上公布并作为评选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依据。
四、任务分工
根据市行政服务中心《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分工进行。
五、实施步骤
迎接全国两个指数双测评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迎检准备阶段(7月27日前)。
主要任务:制定迎检方案,部署迎检工作,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开展测评宣传,发动全员参与。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30日前)
主要任务:根据测评内容,开展对问题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全面达标。
(三)自测迎检阶段(8月6日前)
主要任务:开展模拟测评,发现存在问题,全面做好迎检准备。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两个文明指数双测评工作,是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窗口、各处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双指数测评的重要意义,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测评取得好成绩。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迎检氛围。各窗口、各处室要把做好宣传工作贯穿于两个指数测评迎检的始终。中心将利用门户网站、办公局域网、大荧屏、简报积极宣传,播报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要求,及时反映城市公共文明水平的好经验、好现象,大力宣传提升文明指数推出的新举措、新办法,营造全员关注、支持、参与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