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如下:
1、核定内设机构3个,即:办公室、业务处、督查处。
2、核定人员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行政附属编制2名。经费列入市财政全额预算。
3、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其中处长3名,副处长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