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十项规定》,切实转变服务观念,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我局结合城市园林绿化的工作实际,围绕园林城市的建设目标,特作如下社会服务承诺。
一、依法行政,保护绿化资源
建设优美的人居环境是园林工作的主要目标,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市总体规划,保护和巩固城市绿化成果,服务城市建设,努力做好以下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1)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2)工程建设临时占用绿化用地;(3)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等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许可;(4)城市公共绿地内及其外围20米范围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许可;(5)古树名木迁移许可;(6)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许可;(7)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8)绿化工程竣工验收;(9)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和三级以下)。
为了提高行政效率,我局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全部压缩在7个工作日之内。
二、优化服务,建设园林城市
1、积极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我局在绿化处增挂“行政服务处”的牌子,整合、归并全局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职能,由该处负责并全部进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运作。对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将3个一审一核项目授权首席代表(行政服务处处长)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完成。坚决杜绝两头受理,因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申办者两头跑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完善政务公开。我局对全部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优化办事流程,取消了不必要的申报材料3项,制定完善了“六公开”材料,并将在政府网站、局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以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
3、高标准建设、维护好城市公共绿地。按照精品工程的要求,规划好、设计好、指导好、建设好城市绿地。严格绿化执法,确保城市绿地不被侵占、损毁。努力提高绿化养护水平,为市民提供环境优美的生活环境。
三、监督和投诉
投诉处理: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门户网站上公开答复。
监督或投诉电话:0511-5241682
投诉接待部门:市园林管理局监察室
网上投诉:登录www.zjgarden.com.cn网站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镇江市园林局
200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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