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十项规定》,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执法水平,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向社会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
    1、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我局机关将在药品市场监督处增挂行政服务处牌子,归并、集中其他处室承担的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职能由该处负责,并进市行政服务中心运作,处长以下的工作全部在中心窗口完成;对中心窗口充分授权,将药品经营零售许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零售)许可、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资格认定、毒性药品零售及罂粟壳零售资格认定、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等5个项目审批工作授权窗口审核办结。
    2、压缩审批时限。我局将11个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服务事项的承诺时限由265个工作日压缩至127个工作日。 压缩比例为52%。
    二、 严格执法保平安,优质服务促发展
    1、食品、药品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我局将按照法律的规定严格把好准入关。同时加强后续监管和市场执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药、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合格食品等不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2、落实局领导与企业工作联系点制度和领导接待日制度。局领导与全市重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定期联系,每季度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促进企业发展。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已对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的法律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进行清理,将在市政府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以方便群众查询,并接受企业、群众和舆论的监督。
    4、逐步实施“网上申报、网上审批”。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积极实施网上受理、网上审批,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监督和投诉
    投诉处理: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5天时间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门户网站上公开答复。
    监督或投诉电话:0511-8832120
    投诉接待部门:江苏省镇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镇江市东吴路69号二楼)
    以上承诺于公布之日正式实施。 

                                                    镇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5年10月25日


 

附件:镇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六公开”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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