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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十项规定》,加强投资服务环境建设,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局特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减少审批事项,降低准入门槛
我局取消以下8个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1)一般国家(地区)对外劳务合作项目;(2)各类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更名;(3)对外承包劳务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4)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和自用进口货物签章;(5)各类生产企业进口经营权登记;(6)外商投资企业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签章;(7)自营进口生产企业增加进口商品目录;(8)外国、港澳台企业在镇江设立代表处。
二、强化窗口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我局已设立行政服务处,并整建制进市行政服务中心运作,我局其他处室不再受理相关业务。对窗口首席代表(行政服务处处长)充分授权,减少审批环节,处长以下的审核工作全部在中心窗口完成。进一步压缩时限,对园区工业项目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加快办理。
三、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政策服务。对外资、国有、民营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严格依法行政,按规则办事,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关键岗位AB角制”等工作制度,力求服务诚信、主动、到位、超前、优质。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操作。项目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审批责任将在市政府网站、局网站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
三是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协调服务。与海关、商检、金融、税务、外汇、外办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外经贸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外商的投诉及时协调处理,尽量将矛盾解决在萌芽之中,营造外经贸发展的宽松环境。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改进服务手段和方法,积极推进网上审批。
四、强化监督投诉,提升服务质量
投诉处理: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属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一般情况当天处理或答复,特殊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或书面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门户网站上公开答复。
监督、投诉电话:0511—5898180,5898191;
投诉接待部门:市外经贸局办公室、纪委(监察室),地址:市中山西路98号外贸大楼。
网上投诉:登陆镇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网站(网址:www.zjftec.gov.cn,电子信箱:bgs@zjftec.gov.cn)。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镇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200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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