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十项规定》,认真履行外事管理职能,发挥外事工作的特色和优势,优化投资软环境,积极服务于全市对外开放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现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进一步压缩服务时限
本着快捷、高效、方便企业和群众的要求,进一步压缩服务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1、办理邀请外国人来华函电,承诺时限由原先的2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对于重点企业和对外业务较多的、信誉较好的企业,在材料齐全的前提下随到随办。
2、办理因公护照签证,将办理护照事宜的承诺时限由原先的7至10个工作日(含省外办4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含省外办4个工作日)。
二、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
1、主动上门服务,对企业重点招商引资和项目考察团组现场受理团组材料。定期召开服务单位座谈会或发放征求意见表,积极吸收基层有益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企业的工作实际和要求,不定期登门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工作指导等服务。
2、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我办将在市政府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布有关服务内容的办理流程、服务时限、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和依据,做到:(1)随时提供外事政策咨询,包括:因公出国(境)管理、涉外事务管理、对外宣传口径等。(2)以书面形式及时公布新的出国(境)事项政策规定。(3)及时在网上发布各国签证动态信息。(4)有针对性的提供国际市场行情和投资动态及相关产业、经济信息。
3、推行文明用语,实行亮证(牌)服务。对办事人员接待热心,提供咨询耐心,受理材料细心,服务企业诚心。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和投诉
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及时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监督和投诉电话:0511—4435202
投诉接待部门:市外办监察室(地址:正东路141号政府大院1号楼3楼)
网上投诉:zjwbcg@zjfao.gov.cn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镇江市外事办公室
200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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