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统计局行政服务承诺书
 
    为了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服务环境的十项规定》,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使我市统计工作能实事求是地反映镇江经济、社会发展的状态,我局特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 加强窗口建设,提高服务效能
    我局积极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成立了行政服务处,归并、集中其他处室承担的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职能,行政服务处整建制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外服务,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服务项目全部纳入中心运作,在窗口受理、审核、打证、发证。同时压缩审批时限,将6个项目的承诺时限由121个工作日压缩到65个工作日。对行政服务处充分授权,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一审一核的项目由原来的1项增到3项,即办项目增加1项。同时严肃纪律,坚决杜绝两头受理,我局相关处室不再受理进市行政服务中心的事项,因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申办者两头跑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 优化服务措施、服务经济发展
    1、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反映市情市力、指导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降低企业成本。取消了统计行政登记工本费,培训收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3、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后,拟对我局的部分项目实行网上服务,提供网上咨询和表单下载。
    4、完善政务公开。我局对对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服务项目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进行认真清理,将在市政府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同时印制“办事须知”,供办事人查阅。 
    5、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我局将督促市统计学会所属中介机构——镇江市统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部对社会作出承诺,确保做到公开、规范、高效、便民。
    三、 进一步加强监督和投诉
    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我局工作人员违纪的,署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5天时间内予以答复,未曾署实名的在镇江门户网站上公开答复。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人员,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
    监督和投诉电话:0511- 4421707
    投诉接待部门:统计局办公室(地址:市政府大院5号楼1楼)
    网上投诉:www.zhenjiang.gov.cn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镇江市统计局 
                                                     2005年10月25日 




 

附件:镇江市统计局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六公开”内容一览表

 

 

 
 
 
版权所有 © 2003 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  江苏中科软件有限公司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