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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行政服务环境,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结合我局实际,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简化审批项目
将原来的司法考试报名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和年审、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的申请、申办律师事务所、办理公证事项、设立公证处等项目变更审批方式改为审验核准。
二、压缩审批时限
1、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审批,承诺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
2、办理公证事项,承诺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当事人要求,时限进一步压缩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办理涉外公证业务,承诺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三、优化服务措施
1、推进政务公开。对全局所有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服务项目的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在市政府网站、局网站、局务公开电子触摸屏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予以公开,提供资料和表格查询和下载,方便当事人监督。
2、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做到态度热情、语言规范、业务精通。明确专人接待咨询并通过网站解答群众的网上法律咨询。
四、强化监督投诉
局监察室负责受理执行本承诺情况的投诉。对违反行政审批制度和本承诺的部门和工作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监督、投诉电话:0511—5370110、4425178
接待部门:局监察室(正东路141号市政府3号楼)
网上投诉:登录http://www.zjsfj.gov(局长信箱)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镇江市司法局
200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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