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行政服务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十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投资服务环境建设,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向社会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
    1、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由2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
    2、贷款卡核发,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
    3、对6个外汇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时间进行大幅度压缩,共压缩114个工作日。分别为:(1)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2)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核销单核准,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3)出口加工区区内机构外汇登记、变更和注销审批,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4)境内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立、限额核定及关闭,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5)境内资本项目账户开立、变更、关闭、撤消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的核准,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6)出口单位出口收汇核销、进口单位进口付汇核销,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
    二、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1、依法行政、热情服务。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行为。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文明服务承诺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做到不推诿、不敷衍,诚实守信,务实高效,努力提高服务效率。
    2、实行“零收费”。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取消所有业务办理工本费和手续费,实行“零收费”服务,真正方便办事人,为企业节约开支。
    3、认真落实行务公开。我中心支行已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等进行了认真清理,将在市政府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开,同时将通过公告、服务指南、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公开,以方便办事人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监督投诉
    投诉处理: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时间内予以答复。
    投诉电话:0511-5240715、0511—5240713
    接待部门: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纪检监察办公室
    接待地点:镇江市中山西路110号715室、713室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
                                              2005年12月2日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六公开”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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