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十项规定》,积极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加强窗口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根据“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我局设立行政服务处,将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集中到行政服务处,行政服务处整建制进中心办公。我局对窗口充分授权,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全部授权市行政服务中心农林局窗口收件、审核、出件,杜绝两头受理,确保窗口能办成事,快办事。
压缩审批时限。我局对18个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时限从134个工作日压缩至72个工作日,共压缩62个工作日,并全部在7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具体情况如下:
1、林木采伐许可,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
2、兽药生产、经营许可,由7个工作日压缩为4个工作日;
3、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
4、陆生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许可,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
5、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许可,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
6、渔业捕捞许可,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4个工作日内上报;
7、水产养殖许可,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
8、渔业船舶检验,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4个工作日;
9、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由7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10、水产种苗生产许可,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4个工作日;
11、野生动物及产品运输许可,由3个工作日压缩为2个工作日;
12、动物诊疗许可,由7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1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由7个工作日压缩为6个工作日;
14、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由7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15、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16、渔业船舶登记,由7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17、植物(产地、调运)检疫(农业部分),二次调运检疫由7个工作日改为即办;
18、植物(产地、调运)检疫(林业部分),二次调运检疫由7个工作日改为即办。
二、优化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1、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本局已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非许可的审批、服务项目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农林局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供办事人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
2、完善首问负责制。对来我局机关和各处、站及中心窗口办事、咨询的企业和个人按首问负责的要求,谁接待谁负责,属本部门职能范围的事项,本部门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属于本部门的事项,将其带至其他部门或窗口。
3、依法实施管理职能。主动上门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帮助企业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评比、检查,对企业首次违规行为的查处,做到教育为先,帮助整改为主。确需处罚的从轻处罚,做到管理与监督、管理与服务并重,以达到改进提高的目的。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和投诉工作
为更好地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明确由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负责对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接受投诉。
投诉处理: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3天时间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门户网站上公开答复。
监督、投诉电话:0511-4425085
投诉接待部门:市农林局监察室(地址:正东路141号5号楼)
网上投诉:登录镇江市农林局网站(网址:www.zjny.gov.cn)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镇江市农林局
200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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