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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十项规定》,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局特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压缩承诺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我局对8个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办理时限整体进行压缩,共压缩184个工作日。具体为:(1)市级社团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登记,由60个压缩为7个工作日;(2)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登记,由60个压缩为7个工作日;(3)市民政局权限范围内的地名的命名、更名许可,由20个压缩为7个工作日;(4)建设经营性骨灰堂(塔)、公墓和经营性殡仪服务站,由10个压缩为7个工作日;(5)革命烈士追认,由30个压缩为7个工作日;(6)革命伤残人员伤残等级评定及(核)补伤残证,由30个压缩为7个工作日;(7)街道办事处撤销、更名、驻地迁移,由15个压缩为7个工作日;(8)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确定,由15个压缩为7个工作日。
二、完善工作制度,优化服务措施
1、积极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局成立行政服务处,归并、集中各处室承担的行政许可职能到行政服务处,行政服务处整建制进市行政服务中心运作。对行政服务处充分授权,处长以下的审核工作全部在窗口完成,坚决杜绝两头受理。
2、全面推进“六公开”进程。利用市政府网站、民政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开项目内容、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期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3、完善年检、年审制度。对法律、法规要求的年检、年审项目进一步规范操作,特别是结合民间组织管理的特点,改进服务措施,采取集中年检、联合年检等方式方便群众,提高服务质量。
三、强化效能建设,严格投诉监督
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开答复。
监督或投诉电话:0511—4424220
投诉接待部门:市民政局监察室
地址:正东路141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5楼
网上投诉:登录镇江市民政局网站(网址:www.zjsmzj.gov.cn)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镇江市民政局
200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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