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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十项规定》,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率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承诺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并指定我局购销储备处一个部门办理,杜绝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行政许可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1、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本局对粮食收购资格许可项目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等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粮食局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开,供办事人员查阅,接受社会监督。
2、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对来我局办事、咨询的企业和个人,做到热情接待,不推诿、不敷衍。实行首问负责制,属本部门处室职能范围的事项,本处室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属于本部门处室的事项,将其带至其他处室。
3、依法实施管理职能。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主动上门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帮助企业依法经营,对企业和个人首次违规行为的查处,做到教育为先,帮助整改为主,管理与监督、管理与服务并重,以达到改进提高的目的。
三、强化监督投诉,规范行政行为
投诉处理: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及时办理,并在3天时间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门户网站上公开答复。
监督投诉电话:0511—5032413
投诉接待部门:市粮食局监察室(地址:市健康路1-1号)
网上投诉:登录镇江市粮食局网站(网址:www.zjgrain.com)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镇江市粮食局
200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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