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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市人口计生委对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压缩审批时限
将计划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许可由原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
二、优质服务措施
1.实行机关工作人员公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委机关工作人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公示照片、姓名、职务、职位,实行挂牌上岗。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接受来电来访都必须承担首答、接待的责任,要热情服务,给服务对象一个准确满意的答复。杜绝“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现象。
2.坚持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在全系统建立“六公开”制度,即生育政策公开、照顾再生一孩对象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项目与标准公开、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兑现情况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公开。有关内容也将在市政府网站、我委网站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开,以方便群众查询,并接受社会监督。
3.坚决杜绝行业不正之风。认真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七个不准”规定,即:①不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其家属。②不准毁坏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家庭的财产、庄稼、房屋。③不准不经法定程序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的财产抵缴计划外生育费。④不准滥设收费项目、乱罚款。⑤不准因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株连其亲友、邻居及其他群众;不准对揭发、举报的群众打击报复。⑥不准以完成人口计划为由而不允许合法的生育。⑦不准组织对未婚女青年进行孕检。
三、监督和投诉
投诉处理: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5日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门户网站上公开答复。
监督或投诉电话:0511-4424419
投诉接待部门:市人口计生委法规处(地址:正东路141号四号楼三搂)
网上投诉:登录镇江市人口计生委网站(网址:www.zjjsw.net)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镇江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200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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