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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十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投资服务环境建设,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本委特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我委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梳理,确定即办件项目2个,实行一审一核项目2个,网上申报、网上审批项目1个, 6个项目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83个工作日,压缩为40个工作日,分别为:
即办项目:1、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2、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一审一核项目:1、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2、外资企业年度检验;
网上申报、网上审批项目: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初审;
压缩承诺时限项目:1、典当行设立,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2、加油站新建、迁建初审,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3、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初审,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6个工作日;4、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初审,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6个工作日;5、外商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市级项目),由6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6、外商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省级以上项目),由6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
规范年检、年审行为。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年检、年审项目外,其它年检、年审项目一律予以取消。除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培训外,不强制企业参加收费培训。
二、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切实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经贸委窗口建设
本委设立行政服务处,并整建制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本委行政许可(服务)事项;负责行政许可(服务)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本委窗口的日常工作和管理。本委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由中心窗口受理,并对行政服务处(窗口)充分授权,处长以下的工作全部在中心窗口完成。
本委已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服务项目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在窗口制作了《办事须知》供办件人查阅,并将在市政府网站、镇江经济信息港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开,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转变作风、优质服务,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服从和服务于“两率先、两步走”的大局,创新服务举措,创建服务品牌,更好地为企业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满意的服务。
1、依法行政。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本委《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2、热情服务。对企业和投资者的需求,做到热情接待,解释时条理清楚;在项目审批过程中,认真执行本委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单制度,确保每一个办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切实发挥好企业技改联办件项目的牵头作用。把“宁可自己麻烦百次,不让群众麻烦一次”作为我们的工作信条,对待工作不推诿、不敷衍,诚实守信,务实高效,树立经贸委机关“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监督和投诉工作
为了切实加强行政服务承诺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市经贸委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裔玉乾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行政服务承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监察室,负责受理执行情况的投诉举报。
投诉处理: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时间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门户网站上公开答复。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工作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辞退。
监督或投诉电话:0511—4424397
投诉接待部门:市经贸委监察室
地址:市政府院内5号楼317室
网上投诉:登录镇江经济信息港网站(网址:www .zjec .net .cn )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镇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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