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服务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环境,转变服务观念,提高环保行政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率
    我局对7个行政许可项目的承诺时限进行了压缩,由原来的50个工作日压缩到21个工作日,压缩了29个工作日,压缩比例达58%,其中:
    1.市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审(登记表)的审批,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
    2.市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3.市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
    4.排污许可证,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5.申请建立市级自然保护区,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6.危险废物跨县(市)转移,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
    7.市管太湖流域建设项目环保立项, 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
    二、加强窗口建设,方便企业办事
    1、我局设立行政服务处,归并、集中其他处室承担的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职能,由该处负责,并整建制进中心办公。对行政服务处处长充分授权,进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在中心窗口完成,杜绝两头受理,因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申办者两头跑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十项规定”精神,将所有可以进中心运作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全部进中心运作;
    3、将直接从事行政许可工作的人员调整进行政服务处,窗口审批工作人员的配备率达100%。
    三、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
    1、立足大局,主动服务。认真落实园区工业项目行政许可快速通道的具体要求,努力为经济建设提供快捷的服务。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对需要集体研究的重大敏感项目及时研究,不受节假日的影响。凡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最快速度、最短的时间办理;凡需向上级申报的项目,积极协助企业办理上报手续。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做到提前介入,超前服务,靠前指导,主动向投资者介绍有关审批要求,帮助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2、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本局已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服务项目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将在市政府网站、环保局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开,供办事人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
    3、创新工作方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项目审批办法进行改进。审查重大敏感项目和污染大、容易引发纠纷的项目时,坚持听证制度,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既邀请专家学者,也邀请当地政府领导、项目周边群众代表以及各相关部门代表参加,以保护群众的健康权和环境知情权,增强项目审批的前瞻性和透明度,杜绝项目审批过程中违法违纪现象。
    4、我局将督促镇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下属单位就环境影响评估、环境检测等事项对社会作出承诺,明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公正、规范。
    四、强化监督和投诉
    设立局落实行政服务承诺工作的监察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对承诺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
    投诉处理: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及时受理,并在7天时间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门户网站上公开答复。
    监督或投诉电话:0511-4449611
    投诉接待部门:市环保局纪检监察室,地址:市环保局五楼
    网上投诉:登录镇江市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http://www.zjshb.gov.cn/)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镇江市环境保护局
                                                                             2005年10月19日


附件:镇江市环保局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六公开”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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