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投资服务环境建设,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整体水平,全力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建设为契机,全力提高行政效能
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十项规定》的精神,全面推进和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各项要求。
1、涉及基本建设的14个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服务项目全部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运作,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局机关不再受理申请人的相关业务申请。
2、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充分授权。归并、集中相关处室的行政审批职能,设立行政服务处,并整建制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办公,处长以下的审核工作由中心窗口完成,确保窗口能办事、办成事。
3、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将原先向社会承诺的审批时限整体压缩70%,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提供齐全的前提下,除建设项目用地征转用承诺时限为18个工作日外,其他项目的承诺时限都在7个工作日以内。其中,临时用地核准及国有土地租赁协议核准的承诺时限为1个工作日。
4、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对土地评估、土地测量、征地包干、土地招拍挂等项目办理服务的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将在政府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镇江市国土资源网站上对社会公开承诺。
二、优化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1、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本局已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服务项目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将在市政府网站、国土资源局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开,供办事人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
2、积极推行并联审批。做好基本建设项目涉及国土局的审批、中介服务的牵头会办工作,实行首受负责制,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工作方式,将串联程序尽量合为并联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用地单位和群众。
3、大力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在开通国土资源网站的基础上,加快局域网建设,建立网络办件系统,实现与市行政中心网络连接,使办件网络化、自动化,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
4、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对收费项目进行认真的清理,对没有收费依据或已被上级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停止收费,有弹性的按低限收取。同时通过提供服务指南、政务公开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办明白事,交明白钱。
5、规范国土资源执法工作。加强动态巡查工作,变查处违法为主为预防违法为主。
三、强化监督和投诉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设立行政服务承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王荣正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吕国奇和局纪委书记马加荣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局监察室合署办公,负责对承诺内容的落实进行监督。对不能按时完成的审批项目,由责任处室书面说明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推行举报情况反馈制度。对署有真实姓名和联系方法的信访举报,要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不反馈的不予结案。
3、严格投诉处理。完善局机关制定下发的《机关工作人员投诉考核奖惩办法》,对办事人以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未署实名的在镇江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开答复。对一经查实的投诉,一次诫勉谈话,并扣除当月考核奖;两次调离本职岗位,扣除半年考核奖,进行待岗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监督或投诉电话:0511-5246729;0511-5246755
传真:0511-5246735
投诉接待部门:镇江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
地址:镇江市斜桥街75号;
网上投诉:登录镇江市国土资源局(www.zjmlr.gov.cn)。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200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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