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十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投资服务环境建设,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特作如下社会服务承诺。
一、进一步改进行政服务工作
1、压缩审批时限。将企业税务登记的办理时限由征管法规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为当场办结。办理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及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税控装置的审批,如果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齐全、准确,能当场办理行政许可的当场办结。办理车辆购置税征收为当场办结。
2、规范年检行为。非法律、法规规定的年检、年审一律予以取消;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年检按政府的要求规范操作。
3、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对审批过程中涉及到的中介组织的加强管理,不强制申请人接受没有法定依据的中介机构服务,依法需提供中介服务的,一律由纳税人自主选择中介组织。
二、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
1、依法行政,忠于职守,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力做好车辆购置税和税务登记事项的办理工作。
2、制定完善了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的“六公开”资料,将在市政府网站、局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以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
3、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优化申请、受理、审核、核准等环节,加强征管查部门协调,强化过程监控,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
4、坚持“法治、便民、精简、高效”原则,依法行政,文明服务,积极提供程序、权益、职能性服务,完善首问责任制,接受广大纳税人监督。
三、
进一步强化监督投诉
市国税局监察室具体负责对税收服务承诺制度落实情况的指导、检查与监督。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网站上公布答复。
监督或投诉电话:0511-5288479
投诉接待部门:市国税局监察室,地址:市电力路69号
网上投诉:镇江国税网站(网址:www.jszj-n-tax.gov.cn)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正式实施。
镇江市国家税务局
200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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