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十项规定》,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结合我局实际,特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建设,减少审批环节
积极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局成立行政服务处与综合处合署办公,将综合处的行政许可职能调整到行政服务处,规划技术处、建设管理处各调整1名从事许可工作的人员进行政服务处,行政服务处整建制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外服务。“一书两证”办事环节调整为行政服务处接件——行政服务处审核(组织现场踏勘)——局长办公会研究形成会议纪要——分管局长(局长)审批——行政服务处出件。对确需有关处室技术把关的由行政服务处牵头组织,有关处室参加,以保证审批质量。
二、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率
办理“一书两证”的时限从52个工作日压缩为46个工作日,压缩6个工作日。为积极支持园区工业项目行政许可快速通道的实施,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承诺园区工业项目“一书两证”审批的时限压缩为23个工作日。具体为: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核发,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18个工作日,园区工业项目压缩为10个工作日;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含临时)的核发,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13个工作日,园区工业项目压缩为6个工作日;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临时)的核发,由17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园区工业项目压缩为7个工作日。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7个工作日。
三、优质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1、扩大一审一核的范围,减少办事环节。在现有承诺时限的基础上,我们还将做到急事急办,难事巧办,资料齐全快办,资料不全催办的工作机制,尽可能缩短审批时间。
2、推行联审会办制度。对一些联审会办项目,如广告灯箱设置、公用社会停车场设置、城市道路挖掘、道路开口、项目建议书等,均授权窗口首席代表在中心审批办结。
3、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本局已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服务项目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和标准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将在市政府网站、规划局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供办事人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
4、继续开展机关干部走出门,规划服务送上门活动,及时帮助解决规划项目中的有关问题。通过上门服务,现场办公,形成会议纪要这种形式来缩短规划前期定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做到能在现场服务的现场解决,能在当天服务的决不拖到第二天,特别对不熟悉镇江的外来投资者,每年至少上门服务两次。
5、实行“初犯不罚”制度。对来我市投资的工业项目一般性违规行为以教育告诫为主,实行“初犯不罚”制度。我们将加强对外来投资者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的宣传和培训,每年主动上门服务1—2次,在规划技术、办事程序上交底,主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一些恶意违建的工业项目的处罚,要通过处罚委员会,实行集体定案,严格限制执法者个人的自由裁量权。同时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关于告知的有关规定,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听证和诉讼等合法权益。
四、监督和投诉
局纪检监察室为落实行政服务承诺制度的监察机构,负责对承诺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3天时间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门户网站上公开答复。
监督或投诉电话:0511—4423255
投诉接待部门:市规划局纪检监察室(地址:规划局二楼)
网上投诉:镇江市规划局网(http://www.zjghj.gov.cn)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镇江市规划局
200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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