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优化我市投资环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向全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
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宣传品张贴、张挂审批以及个人装潢垃圾处置核准3个项目作为即办件,做到当天办结;对2个行政许可,1个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的8个分项的办理时限由原来的45个工作日压缩至29个工作日,共压缩16个工作日。
二、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积极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设立行政服务处,归并、集中局其他处室承担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及相关服务职能,并整建制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外服务。局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服务项目由中心城管窗口统一受理、审核,对外核发许可证(或批准文件)。除必须由局领导审批或者联合审批的事项外,均授权窗口首席代表审核批准。
2、做好联审会办工作。对利用户外广告专用设施或者非专用设施设置户外广告的审批,由我局牵头组织联合审批,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相关部门意见,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对于涉及需由其他部门前置审批的项目,积极为服务对象进行协调和提供帮助。
3、合理透明收费。建立合理、完善的收费标准体系,力争在年内将原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管理费、调剂费调整合并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费。对现行的有弹性的收费,一律按照最低标准收取。
4、公开规范操作。我局对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服务项目的法律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认真清理,将在市政府网站、局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方便办事群众查询,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
投诉处理: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将在镇江门户网站上公开答复。
监督或投诉电话:0511—5032005(监督)、0511—5029253(投诉)
投诉(信访)接待部门:局办公室(地址:城隍庙街4号)
网上投诉:登录镇江城管网站(网址:www.zjcgj.gov.cn)。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镇江市城市管理局
200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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