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我市的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现结合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向社会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严格行政许可,提供高效服务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局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的法律规定,对企业安全生产的设施、制度、人员资质等进行把关,从源头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同时我们将主动为经济建设服务,通过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为企业提供高效的行政服务,为此,我局已将5个行政许可项目的承诺时限压缩了28个工作日,对园区工业项目将按照《镇江市园区工业项目行政许可快速通道操作办法》的规定时限办结。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积极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成立行政服务处,将各处室行政许可职能相对集中到该处,并整建制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外服务;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充分授权,处长以下的审核工作由窗口完成,分管领导每周到中心窗口现场审批,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二、优化服务措施,促进经济发展
    1、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全局行政许可(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依照有关规定取消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并逐一制定完善“六公开”材料,将在市政府、市安监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以方便群众查询,并接受社会监督。
    2、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根据市政府及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部署,将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确定为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项目,并同步优化审批流程。借助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络提供网上咨询、网上查询、表单下载等服务。
    3、用日常监管取代年审、年检。我局行政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一律不实行年审、年检。
    4、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查处,以教育为先、帮助整改为主,杜绝以罚代管。对企业首次发生一般违规行为的,原则上“首犯不罚”,情节较重、确需处罚的,依据法律、法规,严格掌握,规范操作,做到管理与监督、管理与服务并重。
    三、强化监督和投诉
    1、严格执行违诺追究制。对违反本承诺书的我局有关处室和相关人员,经查实后,坚决追究其行政责任。要热情接待群众投诉,认真受理,严肃处理。
    2、投拆处理: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开答复;
    监督或投诉电话:0511-5082107、0511-5082129;
    投诉接待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室(地址:市解放路357号513室);
    网上投拆:登录镇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www.jszjsafety.gov.cn)。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镇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5年10月22日

 

附件:镇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六公开”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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