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服党〔2010〕12号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党建工作,促进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密切与党员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根据中心党支部调整情况,现对中心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作如下调整:
一、工作分工
市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书记顾开宁同志联系第一党支部;
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戚亚新同志联系第二党支部;
市行政服务中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闻风同志联系第三党支部;
市行政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敏同志联系第四党支部;
市行政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调研员赵金良同志联系第五党支部;
市行政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调研员王连二同志联系机关党支部。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市级机关工委确定的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协助党支部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难题,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经常性的督促和指导,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建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指示精神在联系点支部得到贯彻落实。
(二)帮助联系点抓好支部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该支部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开展谈心活动,协助支部做好预备党员发展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三)指导联系点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及时发现和推荐先进典型和经验。
(四)参与联系点党支部各项组织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深入进行调查研究。
(二)积极参加组织活动
(三)着力加强党支部建设。
联系活动要深入开展调研和指导,真实了解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愿望与要求,每月应深入联系点党支部1-2次,每季度与支部成员谈心1-2次。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