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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礼仪服务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18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镇政服机党〔2009〕17号

  

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全面提高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为我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经研究决定,在中心开展“礼仪服务标兵”评选活动,结合行政服务中心六周年庆典表彰一批“礼仪服务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二、推荐标准:

  1、服务语言规范,坚持使用文明用语; 

     2.服务仪表好,服务形象佳;

     3.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

     4.积极参加中心争创文明单位的各项活动;

     5.无群众投诉。

     三、推荐名额:拟评选礼仪服务标兵10名左右,以党支部为单位推荐(包含窗口的党员和非党员),每个党支部推荐4名(其中本支部2名,其他支部2名)。

   四、推荐时间2009年9月21日前。

    五、推荐评选程序 

    1、各党小组推荐提名;

    2、各党支部研究提出建议名单,上报中心机关党委;

    3、中心机关党委研究初步意见,上报中心党组研究决定10名左右礼仪服务标兵 

    4、中心发文通报表彰。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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